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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域護筒的設置注意事項
發布時間:2019-06-17 點擊次數:1447 次
水域護筒的設置應嚴格注意平面位置、豎向傾斜和兩節護筒的連接質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。沉入時可采用壓重、振動、錘擊并輔以筒內除土的方法。
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.3M或水面1.0~2.0M。當鉆孔內有承壓水時,應高于穩定后的承壓水位2.0M以上。若承壓水位不穩定或穩定后承壓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,應先做試樁,鑒定在此類地區采用鉆孔灌注樁基的可行性。當處于潮水影響地區時,應高于施工水位1.5~2.0M,并應采用穩定護筒內水頭的措施。
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.3M或水面1.0~2.0M。當鉆孔內有承壓水時,應高于穩定后的承壓水位2.0M以上。若承壓水位不穩定或穩定后承壓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,應先做試樁,鑒定在此類地區采用鉆孔灌注樁基的可行性。當處于潮水影響地區時,應高于施工水位1.5~2.0M,并應采用穩定護筒內水頭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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